农用地上搭建的养殖棚,属于违章建筑吗

2020-10-19 12:07:28 昌运拆迁律师 0

对于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看的是建设年限和符不符合当地的规划。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城乡规划法》第40、41条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而后还要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所以在2008年1月1日之后进行建设的是要依法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当然这里不可避免地会牵涉土地问题,申请规划许可以后还要申请土地用途变更审批。否则不但规划手续审批不下来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还要承担违法用地的法律责任。

但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之规定,兴办乡镇企业经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不用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另外,依据《物权法》第125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从事畜牧业生产。

因此,养殖场场主取得了合法的承包经营权证,在土地上搭建涉农设施用于养殖的行为,属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行为,依法享有从事畜牧业这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这是《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以及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对农民发展农业这一基础性产业的基本保障。从常理可知,养殖户不在农用地上搭建涉农设施,不可能对家禽走兽等畜牧业实施基本的管理。此外,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可知,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户在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行为,依法并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很多行政机关,尤其是规划建设部门超越《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规定,附加养殖户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属于超越法律规定的滥用职权行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养殖户搭建涉农设施的行为,并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前置性手续。

但是这里要注意,《通知》文件中还说,虽说在农用地上搞养殖业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不能对耕作层造成破坏,不能对土地造成硬化导致不能复耕。    

三、维权建议

1.审查自身合法性。看厂房是否对土地造成了破坏。

2.审查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看是否对厂房属于违章建筑进行了实地认定、认定主体是否适格、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区别对待等。

3.申请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觉得适用法律错误而下达了违章限拆通知书的,可以向其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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