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的“五禁止”原则,保护了农民利益

2020-10-16 15:41:00 昌运拆迁律师 0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建设,同样也离不开农村的建设。农村经济的发展可能源于农业产量的提高、技术的进步,但归根结底体现在农民合法利益被重视、被保障。

这些年,在农村除了依靠辛苦劳作获得收入外,其实还有拆迁补偿。客观上,拆迁补偿款虽然并不见得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生活,但总归是件好事。不过,过去农村拆迁往往存在一些误区,导致矛盾激化。有鉴于此,2020年农村拆迁出现了新的原则,那就是“五禁止”。

可以说,这“五禁止”原则若能有效实施,那么村民的拆迁利益将获得保障,农民朋友们怎么能不开心、不支持呢?那么究竟是哪“五禁止”呢?

禁止出现暴力拆迁的行为

这在过去,往往一些负责拆迁的部门没有充分重视农民的意愿,有时候甚至零沟通就拆了农民的房子。更有甚者,在一些偏远地方,有趁着农民外出或深夜突击拆迁,这无疑是对农民利益的严重损害。

如今,根据规定,拆迁中禁止暴力拆迁的行为,若因此产生不良后果,由拆迁方承担责任。

禁止先拆迁后商量的行为

拆迁,是一种涉及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行为,农村的拆迁更是如此,往往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划,并且与村民们进行协商。整体来看,按照现有规定,拆迁补偿与安置等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拆迁要遵循自愿原则。

因此,必须禁止先拆迁后商量这种剥夺村民选择权的行为,必须在拆迁之前商量好拆迁的方式,这才是合法合规的。

禁止没有拆迁资质的企业从事拆迁活动

就如上文所言,拆迁作为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大量个人利益的行为,自然是需要有拆迁资质的企业来从事拆迁活动。毕竟,如果没有资质,一旦出了什么事情,结果拆迁单位一走了之,那么后果谁来负责呢?

熟悉农村拆迁历史的人想必并不陌生,在有些地方往往拆迁是相当不讲究,经常是直接找一些社会人士来拆迁,看上去风风火火。可是这样的拆迁其实是被禁止的,毕竟这样拆迁容易激化矛盾,也不安全,也很难做到合法、公正。

因此,按照现有规定,现在是完全禁止没有资质的企业从事拆迁工作的,对于没有资质的必须尽快按照相应流程取得资质,否则将被叫停甚至勒令整改

禁止出现先拆后补的行为

农村拆迁,往往是拆掉村民唯一的住房,这对农民的生活无疑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在过去,有时候在一些地方会出现农村里的民居都被拆了好几年了,结果拆迁款迟迟不下来,结果农民只好流离失所了。

如今,根据规定,一定要先补偿后拆迁,在拆迁前如果没有农民签名的拆迁同意书,不得拆迁。一旦农民签字了,必须先将补偿款打到农民账上,然后才可以拆迁。

禁止出现断水断电这样损害村民生活的行为

还记得《蜗居》中的一幕,有户人家不同意拆迁,结果就被断水断电了。其实,断水断电同样也是暴力拆迁的一种形式,往往用来对付钉子户。

可是所谓的钉子户同胞也是我们的农民同胞,他们的利益就不该获得保障吗?

按照规定,现在禁止断水断电逼迫农民同意拆迁的行为,必须要以协商为主。如果确实不同意,就只能选择绕道拆迁。

农村拆迁自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但这也是为了提高农村的整体经济水平。不过,出发点是好的,方式方法更要合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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