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逼迁,被征收人应如何应对?

2021-01-18 17:00:40 昌运拆迁律师 0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逼迁行为是最令人难以接受的现象。在征收过程中,极少数地方征收方为了征收效率等原因,可能会用一些不太合理的手段进行征收。为了针对这种乱象,国家已经出台的相关的法律进行整治。

虽然法律已经对征地拆迁作出了较为完善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逼迁事件,面对这些花样百出套路,被征收人只能坐以待毙吗,被征收人到底该怎样维权?

手段一:“拆违代替拆迁”

“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最常见的逼迁手段之一。这种手段能够成功是因为一些征收方利用老百姓不懂法且消极应对的原因,一旦被征收人的房屋证件不全,就被定性为“违法建筑”。

征收方以法律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由,让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不合理的补偿。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针对这种情况,各位被征收人要明白几点:

(1)无证房屋房屋不等于违法建筑,很多无证房屋是由于历史政策等因素造成的,被征收人并无过错,不应一律认定为违章建筑;

(2)违章建筑的认定及拆除也都要遵循法律规定,即使是针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强拆,也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一般包括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公告、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执行等,并非说拆就拆,在自己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被征收人有权利申辩。

(3)如果收到送来的文件,将自己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征收人不要一味慌张,务必尽快联系专业的征拆律师,及时采取法律措施。

手段二:“误拆、帮拆为借口”

所谓“误拆”,即征收方误将尚不该强制拆除的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但我们要知道,误拆并不是逃避的借口,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征收律师,积极维权,不然有可能房屋就让人白白拆了。

“帮拆”则多发生在腾退拆迁中。此类项目中,由于村委会往往介入较深,“村民自治”就常常被拿出来当令箭使。

“帮拆”主要表现为:如果被腾退人迟迟不肯签订补偿协议,并且拒绝搬迁时,村委会就会组织那些已经签了协议的村民,“帮助”不愿搬迁的被腾退户进行搬迁和房屋拆除。等到房屋拆了,被征收人维权之时,征收方会主张这是村民自治,是村里的意思。

此时,被征收人往往很难再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而只能被迫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对被征收人来说,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尤其是在和征收方谈判陷入僵局的情况下,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外出最好家中留人,尽可能在第一时间阻止“误拆”“帮拆”的发生。如果“误拆”“帮拆”已经发生,事后要立即联系专业律师,提起法律程序维权。

手段三:“抓住被征收人把柄来逼迁”

征收中另一逼迁手段是找到被征收人的违法行为,再以此让被征收人同意补偿款,尽快搬迁。这一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存在污染环境、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点的被征收人或企业。

针对这些情况,被征收人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果自己不存在违法行为,自然不必惧怕征收方的话语。

如果确实存在问题,这也和征收补偿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使被征收人真的存在违法之处,也不能因此剥夺其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

再者,对于这些违法点,征收方并没有权利决定追究与否。被征收人要明白,他们所做出的的许诺并没有什么效力,违法行为日后该追究的还是要追究。

手段四:“断水断电”

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中断道路通行等是比较传统的逼迁套路,此外还有虽然现在已经几乎见不到,但在过去被报道过的通过如砸门砸窗等各种恶劣的手段干扰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以此逼迫被征收人搬迁的现象。这些逼迁套路违法性很明显,现在征收方几乎不会用这种违法手段进行逼迁,但是在实践中不能因为几乎不会发生就放松警惕。

此外运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各位被征收人千万不要惊慌,更不要和征收人员发生暴力冲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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