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过程中,如果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征收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征收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此时某些地方征收人员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可能会进行一些违法行为,如违法强拆等。
昌运拆迁律师一直在告诉大家,如果在征收过程中遇到非法强拆,一定要及时报警。然而一些来咨询的人却对这一说法不认同,他们认为征收方与警察肯定会官官相护,所以报警没用。但在这里昌运律师可以肯定的说上述认知是绝对错误的,因为遇到非法强拆被征收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并且只要报警就绝对有用。但为什么有些人说自己报过警了但没有用呢?
很多被征收人在遇到房屋被非法强拆时往往会不知所措,不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在强拆维权过程中,被征收方只有保持冷静的情绪和清醒的脑袋,及时采取正确的方式拨打110进行报警,简单、明了的告诉警察强拆发生的地点和现场状况以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同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才能更好的进行维权。
110报警服务台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其中,受理电话警情的范围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因为被强拆的房屋价值较大,所以应按刑事案件报警。拨打110报警之前,要对违法强拆行为尽可能的进行全程录像,要求录像要清晰、完整。
拨打110电话求助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简明扼要陈述情况。要讲明所报警情发生的地点、时间、目前状况等。如果是发生了违法强拆案件,要说清歹徒的人数、特征,携带什么作案工具,乘坐什么交通工具。
2、如实反映事件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歪曲。
3、尽量克服焦躁情绪,吐字清楚。
4、说清自己的名字和联系电话,以便公安机关与你保持联系。110答复出警后,要在事发现场等候,详细介绍情况,即协助警方开展调查工作。
在过去曾有过类似这样的报道:某些地方警察在接到报警电话时会出于各种理由不出警或者即便出警也不阻止强拆行为的发生,这些情况导致被征收方的权益进一步受损,对征地拆迁维权更加丧失了信心,觉得报警无用。然而昌运律师可以在此明确告诉您,警察不作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当遇到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应当立即进行救助;对于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予以帮助;同时,若公民进行报警,人民警察应当及时进行查处。
违法强拆行为属于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益的行为,而警察拥有保护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如果报警后警察不进行处理,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属于渎职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在收集到这些证据的情况下,应该怎么针对警察不作为的行为进行维权呢?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公安机关,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维权。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由此可见,在遭遇警察不作为时,被征收人可以直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昌运律师在此提醒您,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主观认定报警无用就放弃报警,因为这种行为会对后期诉讼维权带来巨大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