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由于城市扩张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内,由于年代久远,该房产并未办理相关的产权证,现在政府拆迁征收,以其无证为由将其定为违章建筑,要予以强制拆除,无任何补偿。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权?
其实,房屋无产权证和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二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大家容易迷惑的原因是由于无产权证有时是和违章建筑有交叉的,由于当事人没有相关产权证本来心里就没底,再加上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很清楚,就容易此产生误解。
例如,由于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不办理房产证或超面积建房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一旦房屋遭遇拆迁, 我们要注意:无证建筑是否就是违章建筑?无证建筑进行拆迁时是否可以获得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及第24条分别规定了对于抢建、违章和逾期临时建筑的处理手段。所以,对于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的违法建筑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
但是有时无证建筑的事实情形是: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只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所以说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合法居住,那么就能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那么什么是违章建筑呢?
违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
违建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
②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③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的范围、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④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对于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不但要满足以上实体条件,还要符合时间要求。《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对于在这之前建成的建筑,除有违法用地情形外,是不能不分情况一刀切为违章建筑的,因为“法不溯及既往”,不能以现在的法律去规范以前的行为。
除此之外,违章建筑是需要进行法律认定的,不能拆迁方口头说是就是。违建的认定主体、认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并非均属违建,也并非所有违建都须拆除。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复杂,尤其是城中村或旧城区,存在大量因历史原因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依法未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对征收范围内的此类建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三、维权建议
1.审查自身的合法性。搜集房屋不等于违章的证据。
2.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审查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实体上要其拿出无证就是违章的法律规定;程序上审查看其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对建筑进行了认定,是否事先通知限期拆除,是否告知诉权及救济途径等。
3.保住建筑是前提。及时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