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棚户区改造政策结束,国务院提出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这是继今年6月国开行收归棚改贷款审批、7月住建部定调棚改货币化“因地制宜”之后,再一次从最高层面对棚改政策进行定调,而且政策基调更加严厉
为什么会取消货币安置呢?
首先,货币化安置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在货币安置的过程中存这样一个问题,由于外部房价过高,购房成本较高,拆迁过程中居民要求补贴也较高。大量补贴造成地方拆迁成本提高,土地价格提高,自然会造成房产价格提高。
其次,货币性安置的好处就是比较灵活,大家可以自由选择,但也存在一定缺陷,在房价过快增长的过程中,货币安置变成推动价格上涨的一种效应。实物安置就不存在分摊成本的问题。通过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鼓励实物安置的方式,有利于减弱货币化安置推动房价上涨的间接作用。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如何应对政策的变化?
注意:有关部门只能通过调整奖励政策作出引导,但不能直接代替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
如果被征收人倾向于货币补偿,也是可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自2009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铺开以来的若干政策性文件均明确赋予了被征收人补偿安置方式的选择权,这是任何引导、刺激政策所不能剥夺的。
如果地方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制要求被征收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只能选择产权置换补偿,那就侵害了被拆迁人的选择权,就属于违法征收了。被拆迁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棚改离2020年的收官之年为时不远,三四线的房价何去何从?
一,棚改货币化退潮要全面加速。
国常会要求房价上涨城市“要尽快取消棚改货币化政策”,而两个月前住建部还只是“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政策”。多了“尽快”两个字,不只是修辞上的文字游戏,而是政策收紧的信号。
二,取消棚改货币化的范围扩大。
虽然这两次都说要“因地制宜”,但大环境已经完全不同。两个月前的“因地制宜”,背后有“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注脚,为一些城市留下空间;这一次,没有提及这一点,倒是与“尽快取消”的基调相一致。
三,棚改乱象将会得到整治。
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言外之意,就是棚改乱象滋生,需要大力整治。这其中最典型的是莫过于地方肆意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无论是不是危房旧房,乃至建设良好的城中村、居民楼,全部纳入拆迁范围,以此扩大棚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