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开始前乃至整个拆迁过程中,我们都咬避免“以命相抵”或者“誓死捍卫家园”的这种想法,以及将想法付诸实施的任何行动。
很多被拆迁户存在这样的盲从心理,首先觉得拆迁方给出的补标准太低格明显不合理,但是又不能为提高或者支撑自己的合理补偿提供相应的理由和依据。这直接造成了拆迁方与被拆迁户从开始主动做工作,经常性谈判,到搁置,甚至抛出“官司打到最高法也不提高一分补偿”的威胁。
迫于在拆迁中的谈判机会被堵死,被拆迁户与拆迁方对话的途径被封闭。拆迁方为了及早完成拆迁任务,不得不借助各种其他办法。其实这就使得本应依法依规进行的拆迁工作。而这种政府这种非正常手段的行为,直接给被拆迁户一个错觉,拆迁方不守法,我们为什么要守法?此时,“以命相抵”或者“誓死捍卫家园”的想法开始在心中逐渐萌生,并逐渐随着拆迁的手段加剧,而逐渐根深蒂固。
昌运拆迁律师建议:及早断掉这种念想,将维权的方法回归到法律上来。因为拆迁案件自身的复杂性,以及拆迁法律的宽泛性,维权手段的专业性,被拆迁户在家中面临拆迁时往往不知所措。另外,因为拆迁的主体是政府,拆迁行为是各个部门合力而形成的行政行为,其中牵涉多方力量的博弈,如果被拆迁人想一厢情愿的以为“以命相抵”或者“誓死捍卫家园”就能争取到自认为合理的补偿那就大错特错了。
因此,由专业人拆迁维权律师介入,帮助被拆迁户提出合理的补偿诉求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并且,在业人拆迁律师的指导下,被拆迁户更容易跳出“以命相抵”的怪圈,此时,回归理性的争取补偿既容易满足需求,也容易建立与拆迁方的再次对话。
二、拆迁谈判过程中,避免谈判僵局,及时掌握拆迁方信息,适度配合,但不过分迁就。
很多被拆迁户在自家遭遇暴力拆迁时,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拆迁方会满足自己的高额补偿要求。显然这样的片面想法是错误的。拆迁方也是依法依规办事,答应给予高额补偿是建立在一定的对价基础之上的,如果你没有相应的筹码或者提出相应的证据支撑,想从让拆迁方将补偿提高还是非常困难的。
因此,就非常有必要让专业人士介入,从法律角度全方位的进行分析,依据法律规定去主张自己的合理诉求,在这里还需要补充一点的是,作为被拆迁户,尤其是已面临强拆的被拆迁户,建议及早将家中贵重财产转移,也是避免造成损失的方法之一。
三、强拆过程中,不要用肉体反抗,慎重拍照、录像;第一时间及时多次报警。
在强拆过程中,拆除的主体绝不是一个单位,也绝不是一个人。此外,拆除的时间上往往选在人数较少,关注度不高的时候。这时,被拆迁户几乎处于被隔绝的状态,而对于采取强拆的拆迁办也好,征收部门也好,其一般都是周密布置,谋划已久的。因此,他们非常清楚被拆迁户会采取什么行为,以及相应的对策。因此,为了强拆后更好维权,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户在遇到暴力或强制拆迁时,保证生命安全永远是需要放在第一位的。
有的被拆迁户为了保存证据,往往会选择拍照、录像以固定证据的方式来操作,但是这样的方式同样会给强拆者很大的威胁。因此,律师建议被拆迁户在遭遇暴力强拆的取证过程中,一定注意安全第一,取证后及时离开强拆现场。
四、暴力强拆之后,把握维权时机,及时启动谈判或者法律程序,切勿将强拆事件搁置。
在遭遇暴力强拆之后,很多被拆迁户往往选择妥协,或者直接找不到相关补偿主体。有的强拆之后,选择上访,希望将自己的苦楚找相关部门反映,从而耽误了谈判补偿的最佳时机。在暴力强拆案件中,暴力强拆对于被拆迁户是一个很大的心理打击。但是,暴力强拆更多时候是对话走向死结,政府所谓“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办法。因此,暴力强拆之后,及时建立对话平台,也是拆迁方最想采取的途径。
此时,如果你迫于政府的压力或者面子抹不开,或者政府直接将事件搁置,那么,及时找第三方与政府建立这样的对话机制就显得极为重要。房屋被拆除后,并不意味着补偿不需要支付或者政府可以不支付。因此,在发生暴力拆迁后,及时建立谈判机制是被拆迁户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
最后最重要的是,如果发生暴力强拆,最最最关键的是要及时提起法律程序,依法提起复议或者诉讼,错过这个一切休提。
如果大家对上述情况还有别的疑问想要详细咨询,建议拨打我们北京昌运拆迁维权律师团队的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