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中遇到断水断电怎么办

2020-10-22 17:15:20 昌运拆迁律师 0


极少数征收人员在征收过程中为了加快项目进程,可能会使用一些逼迁手段。最常见的就是断水、断电、断路、断气、断供暖等类似情形。这类行为的目就是要在被征收人的日常生活中设置障碍,从而消耗维权斗志,直到被迫选择搬迁。

然无论是怎样的表现形式,这种行为都是法律严令禁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对于集体土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征收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也有禁止性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征收”和“突击征收”等方式违法强制征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虽然法律对此早已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利益驱使,类似行为并未杜绝。那么如果遭遇了断水断电断路等情况,该怎么办呢?

一、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进行查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有权对征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这就包括查处征收中的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并责令恢复的职责。

二、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法律规定,在征收案件中,对于因断水断电等行为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由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立案。遭遇断水断电等行为,可以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三、要求住建局依法责令施工停工。

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施工方的施工许可证,如果施工方无证或在时间、环保、噪音等方面存在超标问题,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施工方停工整改。这种方式虽然,并不直接解决断水断电的问题,但可以通过侧面给施工方施加压力,可以使被征收人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要求相关公司依据合同进行恢复。

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相对人进行供水、供电、供气等是供水公司、供电局和燃气公司的合同义务。遭遇停水、停电、断路,被征收人可以,以合同相对人的身份直接联系相关公司要求其恢复。这也是最为便捷的恢复模式,但由于征收方的压力,这种方式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往往需要与前几招结合使用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总的来说,前三招本质上是要求相关行政部门履行查处职责,需要消耗较大的时间成本。而第四种方式,如果相关公司拒不履约,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这实际上增加了维权成本,也是有利有弊。究竟该如何采取行动,还是需要咨询专业征收律师的通盘考虑,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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