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会如何

2020-11-05 15:52:39 昌运拆迁律师 0

在房屋征收时,是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性补偿的,但如果房屋被征收时,被拆迁人不在本地怎么办?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在本地的,并不影响房屋征收的补偿,只要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有拆迁补偿款。

此时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评估?

一、价格时点:如果物价下跌,被拆迁人已经投入了资金,没有产生他所应当产生的利益就被动终止了。此时应当按照装修当时造价扣除折旧予以补偿。如果屋价上涨,被拆迁人应获得由于物价上涨而带来的投资增值,此时应按照现时的价值作为补偿。

二、  价格构成:在计算装修造价时,除了按照工程预算定额或单项单价计算施工造价外,还应计算工程的间接费用,如设计费、管理、监理费、审批费用、税金等。对于大型商场,还发生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审计费、消防审查费、竣工验收费等。上述费用通常在总造价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

三、成新率的确定:成新的确定应考虑实际现状以及使用期限的因素,装修使用期限一般在五之八年。关于装修成新的确定,各处不同。一般装修时间由被拆迁户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如果有遗漏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可以做出复核,过期无效;以上装修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各项合理的利息、利润、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一般还是以装修市场上的装修价格为参考。

四、装修质量的影响:在评估时应该考虑总造价的百分之五之百分之十的质量影响值,以反映市场状况。需要注意的时,农村附属的禽畜棚舍、室外厕所、门斗等,均不作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由拆迁人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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