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0-12-02 11:18:19 昌运拆迁律师 0

一、房屋拆迁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昌运拆迁律师认为,应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来具体确定。

1、异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般以拆迁方给被拆迁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方对被拆迁人异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迁人挑选。在实践中,拆迁方在此之前都会给被拆迁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方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的后一天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失效而丧失自己的诉讼权。

2、以回迁安置方式而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应以拆迁方发给被拆迁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从这时开始,如果拆迁方还不给被拆迁人回迁安置的,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被侵犯。从实践来看,选择回迁安置的,拆迁方一般都会给被拆迁人提供过渡性房源或提供过渡性房源安置房屋的费用(租金)。而按照我国拆迁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这种过渡期的长短因开发商的建设规模大小和建设楼宇的高低不同而不同,但最长的时间为3年。有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过渡期往往还延长,即超过拆迁方当时发出的《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最后回迁期限。显然这时的诉讼时效就不能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即期间为2年的规定,而应根据具体案情具体而定。

3、以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如何确定?

应当以拆迁方下发的《领款通知单》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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