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被征收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房屋拆迁期间评估员测量的面积与房地产许可证的面积不一致。那么具体应该怎么算呢?是按照实际面积还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算呢?
一、当测量面积小于实际面积时,我们应该怎么做?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维护权利
1、如果您对测量结果有任何疑问,可以请对方解释。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发布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对其进行说明。
2.如果对评估有任何异议,可以申请复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不同意评估结果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审评估。
申请复审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书面评审申请书,并在评估报告中指出问题。
3.如果对审查有任何异议,可以申请专家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不同意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审查结果的,应当自收到审查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审被征收的房子面积。
如果评估专家委员会确定评估报告中没有技术问题,则应保持评估报告;如果评估报告中存在技术问题,发布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纠正错误并重新发布评估报告。
当我们遇到不符合房地产许可证区域的测量区域时,我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审查和评估。如果对审查和评估有任何异议,我们可以申请专家鉴定,直到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
二、如果是房地产证上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
有时候,房子的面积与房地产许可证的面积不符。对于房屋的建造,除了有关部门允许建造房屋的区域外,许多人还将扩建房屋。在进行拆迁时,拆迁办公室没有补偿住房过剩的面积,所以很担心。它显然是房子的一部分。为什么不给予更多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已登记房屋的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和户籍登记簿为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登记如果账簿记录不一致,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房屋登记簿不正确的证据除外。对于尚未登记的建筑物,应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的鉴定和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三、如何判断你的房子是否合法?
首先,合法住房需要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其次,它是根据建筑项目规划许可证批准的使用范围和性质建造的房屋。最后,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拆除。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则可能是非法的。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有些房屋是由于历史因素导致房屋无法获得法律程序。对于这部分房屋,我们不能认为它是有关部门调查之前的非法建筑物,我们不能拆迁而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