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拆迁你需要了解这些内容

2022-03-13 15:25:27 昌运拆迁律师 0

   商铺拆迁的补偿协议协商,是在拆迁方与商铺所有人之间进行协商与订立,承租人是没有权利参与到其中的。如此,一旦商铺面临拆迁,作为承租人的经营者就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从而难以获得补偿。那么,业主和承租者如何在面临拆迁时更好的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最重要的一点,杜绝“拖”字诀

首先明确一点,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了对于“久拖不搬”等情况的强制手段,所以“久拖不搬”是没有用的。《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立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这两种手段,拆迁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拆迁。因此,商铺所有人与商铺承租人在面临拆迁时抱有“只要我们能拖的住,拆迁方就会迫于压力同意我们的条件”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

“拖”字诀没有用!

 关于拆迁补偿的范围在法律上已经明文规定。尽管在以前的拆迁案例中,确实存在被拆迁方因为拖的久来获得较高的拆迁补偿,但这种高补偿的由来并不是因为被拆迁方的“拖、耗”等行为导致的。拆迁是一种依据法律进行的法律行为,所以无论是哪种情况,哪些项目,所有的拆迁补偿都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的条例进行计算,这些事不是拆迁人能主观决定的。

约定好各方权利

 另外,抱有“等”、“耗”、“拖”想法的被拆迁人往往把全部精力集中于补偿款的安置上,而忽视了补偿款分割的法律风险化解。昌运拆迁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在补偿款谈妥之前,被拆迁人、承租人往往站成一线,共进共退,以图争取更多的利益。而一旦补偿款落实之后,被拆迁人、承租人以及拆迁关系人会因为之前的权属约定不明而再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为其进行动迁款的分割,拆迁之事本已麻烦甚多,再加上动迁款的分割,更容易出现亲朋关系破裂、子女关系紧张的情况。而这一切,其实都可以通过拆迁前的准备,通过约定各方权利的方式,很容易地把拆迁后的法律风险给化解掉。但很多拆迁人、拆迁关系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徒增许多烦恼和纠纷。

那么我们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呢?

深度审查拆迁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因拆迁而发生关系的各方主体。

与住宅房屋拆迁相比,非住宅房屋拆迁(企业拆迁、门面房拆迁)因为土地、房屋的权属关系复杂,在拆迁过程中会有更多的拆迁关系人在里面。如果被拆迁房屋是自有产权办公用房,并享有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拆迁人就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拆迁关系主体就是拆迁人、被拆迁人。有些房屋是租赁办公用房,拆迁关系主体则有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值得引起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有企业拆迁以及国有改制不彻底的企业拆迁,因原有权属不明,甚至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等各种情况的出现,使得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不清楚,拆迁获得补偿款后往往更容易发生纠纷。

积极准备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关系证明、现有设备清单、劳动合同的备案核查、装修装潢费用支出等相关材料证明。

有很多当事人并没有预估到相关材料证明是件很复杂的事情,临到限期,匆匆估算企业内的设备数目,对因拆迁而引起的设备迁移费、哪些设备迁移动是损害设备价值的没有进行精细的清点核查,而使被拆迁企业、承租企业在安置补偿时相当被动。常言道,破家值万贯,对企业资产设备的核查应当是一个细致、认真的工作,应当提前介入,为后来的评估做好准备。

聘请律师介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制定拆迁策略。

拆迁涉及范围广、补偿标准各有差异,而且拆迁人在拆迁中往往有着更优势的地位,使得很多被拆迁人、拆迁关系人 “怕”拆迁。“怕”的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拆迁跨度时间长,繁琐事情多,很多企业初次接触拆迁,对此束手无策;二是缺乏相关的拆迁法律知识,在与拆迁人交涉的过程中怕吃亏。鉴于拆迁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对于法律关系复杂的拆迁聘请拆迁律师介入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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