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2020-10-23 11:13:08 昌运拆迁律师 0

1.土地来源的区别。

征收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征收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房屋产权的区别。

对于安置房来说,很多的安置房并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因此不一定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然而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说,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对于商品房来说则不同,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旦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3. 房屋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会有一定的限制。因此,建筑商为了增加自己的利润很可能会偷工减料。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

4.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明确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征收,而安置给被征收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享受权利的区别。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  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应相应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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