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租用期间遇到征收,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

2023-09-12 16:36:01 昌运拆迁律师 0

提到征收大家更多接触或听到的都是征收住宅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的房屋不只有住宅,还会有临街的商铺、加工厂、大小型企业、养殖场等。

与住宅不同的是,临街商铺一般都是出租给承租人让其进行生产经营的。而且与住宅租户对房屋的投入相比,商铺的承租人往往会投入大量的前期资金来对商铺进行装修。

因为投入巨大,因此商铺承租人在遇到征收时能否拿到相应的补偿会对其之后的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往往远超过住宅承租人遇到征收的影响。那么,当临街商铺遇到征收,作为承租人能否拿到补偿呢,如果能,又可以拿到哪些补偿呢?

首先被征收人要意识到的是,虽然承租人并不是商铺的房屋所有权人,但是房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间是有合法的租赁协议的,因此,承租人合法享有房屋使用权和占有权。因此当承租人所承租的房屋遇上征收时,商铺承租人也就成了补偿对象之一。

简而言之,就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承租人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的。

一般情况下,经营性用房通常是在国有土地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这些补偿项目中,作为承租人一般可以获得部分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费、以及部分的安置补助费。至于搬迁奖励费,一般情况下承租人是可以拿到少部分的,但这主要依据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协商。

在承租人可以拿到的这几项补偿中,停产停业损失与装修费是最为关键的同时也是可以完整拿到的。至于搬迁费与搬迁奖励,一般情况下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分割,但大部分情况下出租房是不乐于分割的。

对于停产停业的损失费的标准,需要按照当地相关的政策规定进行。

实践过程中,有的地方是按经营面积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费的标准,有的则是由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或是按照生产经营效益等指标确定,还有的则是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百分比及纳税情况确定的。

对于装修损失的补偿,一般情况是按照装修的物料花费与人工费的总和乘以时间导致的降价系数。对于装修的使用年限一般认定为8至10年。

具体的计算标准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都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出比较合理的补偿方案。

不过,虽然说作为承租人是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的,但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承租人的权益很容易被忽略掉。

在征收时,某些地方征收人员常常会为了省事或是减少矛盾,就在承租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补偿事宜,或是直接与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这种行为无疑会严重损害承租人的相关权益。

除此之外,某些房屋所有权人为了一己私欲,还会理所当然的将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装修费等其他补偿费全部收入囊中,认为这些补偿也是属于自己的。

对此,昌运拆迁律师要提醒广大承租人的是,如果自己所承租的房屋遇上了征收,千万不要忘了自己也是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费、部分安置补助费、部分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的。虽然说自己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但仍享有主张上述补偿的权利。

所以,若征收方没有给付相应的补偿款,或是房屋所有权人私自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补偿私吞,那么,作为承租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昌运拆迁律师要提醒大家的是,若征收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与征收方就房屋补偿部分未达成一致,征收方强制拆除承租人承租的房屋,损害了屋内物品,承租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部门赔偿因强拆造成的室内物品被损坏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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