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了,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但是遇到征收的时候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房屋证件都齐全的被征收人来讲,那拿到补偿是板上钉钉的事,但是对于房屋证件不齐全的人来讲,这件事就很难说清了。
因此在征收实施之前,在没确定范围之前,被征收人就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千万别等到确定了征收范围或是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都贴出来了才去想办法,那个时候可能就为时已晚了。
下面律师就为大家梳理一下被征收人在征收实施之前应当要做好哪些,可以避免无补偿的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由该法律规定可知,房屋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无证房屋是否都应该认定成违建?
首先我们要知道,无论是在农村自己进行建房还是在城市私自建房都应要办理相关的证件且遵循相关的程序,而不是想建就能随地建的。所以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报备就私自建造的房屋大概率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
违法建筑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的范围、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如果被征收房屋是违法建筑,那么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划程序比较轻的,相关部门会处以罚款,罚款过后,只要房屋所有人及时的补办相关手续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获得征收补偿的。
但如果罚款过后,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那么房屋在征收时就会被按照违法建筑予以拆除且没有补偿。
对于违反规划比较严重的,除了会被处罚之外,其结果可能还是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导致补偿无法按照正常房屋计算。
除了上述的因为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无证房屋之外,还有部分房屋因为建设年代久远或特殊的历史原因导致没有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对于这类因历史原因导致缺少证件的房屋并不适宜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
我国《城市规划条例》是1984年实施的,《城市规划法》是1990年实施的,而《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才实施的。
因此对于1984年之前建造的房屋,由于那时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根本不可能会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仅如此,造成房屋没有证跟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不严、管理不到位也有原因。
对于违法建筑,相关部门除了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之外,也要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这一点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规定》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除此以外,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所以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征收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综上所述,只要被征收人根据当前法律法规进行补救,将证件不齐全房屋升级为合法建筑,那么房屋征收补偿就不会受影响。实践中,如果征收方“一刀切”的将所有的无证房屋认定成违法建筑是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及时的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